荆门市
政策公示公告

荆教基〔2013〕1号 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3/03/14 7.3k 阅读 476 点赞

荆教基〔20131

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激励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崇尚先进、弘扬正气,从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中吸取力量,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20127月以前在校在籍的全市普通中学(含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各小学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进;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自觉执行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正确,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育达标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4、综合素质较高,得到学校师生、家长和社区辅导员的一致好评。

5、已开展“新三好”(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评选的学校,从“新三好”学生中产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符合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外,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肯干,能主动热情地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并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地各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分配推荐名额要兼顾各类型学校的学生。

2、各学校评选工作采取民主推荐和学校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表123)上报。初、高中毕业年级评选人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的1/2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以文件形式将推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和登记表于4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附表4可在荆门教育信息网jyj.jingmen.gov.cn上下载),并将推选名单以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jmjyjjjk@sina.com

附件:分配表

1、荆门市普通中学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3、市教育局直属小学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4、荆门市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荆门市教育局

                           20133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