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教育局,湖北省信息工程学校:
为了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和中等职业学校声誉,全面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影响力,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1鄂教职成〔2013〕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审核程序
(一)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审核采取分级审核、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的通知》(鄂教成[2011]16号)精神,确保中职学生学籍信息的完整真实,第一责任人是学校校长。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管辖范围内中职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审查,对其办学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中职注册学籍学生与实际在校生相符,教育局负责人要对该项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对全市中职生学籍的动态进行监管和审核,坚持不定期地对全市所有中职学校的学生注册名单进行抽查,对瞒报虚报学籍的学校要一查到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1、办理程序:

2、办理时间:
春季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3、所需材料:
①新生注册所需材料:a、招办录取学生名册;b、《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 )级新生注册登记表》;c、《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簿》(纸质档案);d、网上申报注册信息(电子档案)。学校需留存高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备查。
②转学所需材料:a、接收证;b、转学证;c、学生本人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③休学和复学所需材料:a、休学(复学)审批表;b、学生本人和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的休(复)学申请;c、如因病需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的诊断书。
④补办学籍所需材料:a、《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学籍)证明审批表》;b、学生学籍注册登记表或毕业生名册;c、毕业证原件、复印件;d、身份证复印件。2007年以后的要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查询后才能办理,2007年以前的必需有市州纸质记录。
二、严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程序和办法
(一)颁发毕业证书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
3、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二)毕业证书办理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统一监制。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统一到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领取;
2、学校应按要求填写《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簿》、毕业生名册和毕业生成绩汇总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3、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上报毕业生信息,毕业生名册信息必须由系统导出生成。毕业生电子信息要与《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簿》保持一致;
4、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填写内容要统一规范,证书编号共14位,按年份(2位数,如13)、学校代码(8位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校代码),以及本校当年颁发毕业证书顺序号(4位,如0001)编号,毕业证书照片统一使用蓝色背景、2寸免冠照片;
5、毕业证书遗失的,可以由证书验印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历证明或者补办毕业证书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学籍)证明审批表》;②学生学籍注册登记表和毕业生名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市教育局审核验证时间: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在办理验印手续时,各学校需按2、3、4的要求提供毕业生资料。
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在每年7月1日之前将审核办理毕业证书的基本信息数据库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由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将毕业生信息统一上网,实现毕业证书信息网络查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落实鄂教职成〔2013〕1号、鄂教职成〔2011〕11号和教职成[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中职学校申报学籍注册时,必须注明新生的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校开办涉农专业的,同时提交涉农专业教学计划和招生计划数,报市教育局审批。已注册涉农专业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中职学校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校或教学点,已经设立的,重新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对于不在校本部学习的学生在申请注册学生学籍时,要如实注明学生的学习地点。中职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制一般为三年;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制不得少于一年;学生因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可以办理休学或采取非全日制弹性学习形式;初中未毕业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不得安排校外顶岗实习,在完成三分之二教学计划任务后,方可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校外顶岗实习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二)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工作,严格按本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的相关制度,认真把关,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不断规范学籍和毕业证书的管理工作。
(三)各地、各学校都要为学生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指派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工作部署到位,切实保证学籍管理队伍的稳定,对学生学籍和毕业证书严格审核,规范管理。
(四)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发放的监督管理,对违规操作、滥发毕业证书的学校,要责令其收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各地、各校要强化学籍异动管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学生档案管理等学籍管理工作,保障毕业证书的准确性、完整性,切实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 )级新生注册表
2、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
3、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学籍)证明审批表
4、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休(复)学审批表
5、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转学证明
6、荆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接收证明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