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忠,一级警督警衔,现为京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参警25年,他就在刑侦、禁毒部门奋斗了18年,先后参与侦破了公安部督办、湖北首例涉农的“余义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京山首例“5·12特大制贩毒品案”等一大批重案、难案。近两年来,他又多次担任京山县局“打黑办”、“严打整治专班”负责人,主侦了包括永兴“8·5”命案在内的400多起案件,逮捕并移送起诉220余人,有力地打击了涉黑、涉恶和涉毒犯罪,为稳定当地社会治安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被当地百姓誉为“缉毒勇士”、“打恶先锋”。
卫士之梦:百炼成钢,胸有成竹破大案
18年的刑警生涯,7年执掌京山禁毒、刑侦的“帅印”,把曾忠摔打成一名名扬荆楚的优秀指挥员。18年里,他勘查过的现场不下3000起,京山县所有村组都留下过他的足迹,他以过人的侦查谋略和熟练的痕检技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直接参与破获的案件2000多起,亲手抓获的案犯近千人。
2012年8月5日14时许,京山县永兴镇王场村1组余某某夫妇去田里忙农活,15时许回家发现原本在家看电视的10岁的孙女余某不见,四处寻找无果。当日17时,接到报警后,曾忠带领刑警加入了寻找的行列。当日22时,他们在村里一段废弃的旧砖墙下发现了失踪的小女孩余某。经刑事技术人员初步检验,系他杀。为找到证据,他和侦查员们在烈日下的可疑现场寻找“微量物证”,经过仔细地查找,他硬是从棉花地里取回的上百斤灰土中“筛”出了犯罪嫌疑人的毛发,经省公安厅进行DNA检验,经过细致走访、摸排,他确定重庆籍无业青年贺某(22岁)有重大嫌疑。在无可辨驳的事实面前,8月7日晚,贺某承认了他对余某性侵害,担心被人发现而杀人灭口的犯罪事实。
2007年1月,他走上禁毒大队领导岗位后,仍然多次亲临各类案件现场。他常说:一名优秀的指挥员,只有靠前指挥, “原汁原味”感觉现场,才能获得最好的破案灵感。
卫士之搏:疾恶如仇,敢斗邪恶扬警威
多年的禁毒、刑警生涯,把曾忠锤炼成一个视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视警察使命感和责任感胜于生命、对党赤胆忠心的真正人民公仆。25年来,他多次面临生与死的考验,曾经3次面对枪口,机智勇敢地将持枪歹徒制服;曾经10多次徒手与挥舞利刃的凶犯搏斗并成功抓获目标;曾经30多次只身守候逃犯,并将他们一一抓获归案。
2006年4月21日,一封署名的控告信摆在了曾忠的案头。信中控诉:京山县“惠农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余义平网罗一批劳释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使用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垄断京山县永隆镇等地的农资市场,非法牟取暴利,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群众敢怒不敢言。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曾忠亲率专案组封闭办案,顶住了各种压力,经过五个月的艰苦奋战,终将余义平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摧毁,一举擒获组织领导者余义平及骨干成员王艾兰、张柏林等犯罪嫌疑人24人。
正是在曾忠孜孜以求、严谨敬业精神的带动下,参战民警众志成城、同心协力,终于在法定期限内将这起公安部督办的大案成功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07年 6月19日上午9时,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余义平涉黑团伙案件进行公开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余义平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卫士之情: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带队伍
从警以来,曾忠能够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从不拿原则做交易,严格依法办案,不拿法律做交易。为了工作,曾忠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亲朋好友,饱尝了多少误解和委屈。
有一次大队破获了一起高层楼房系列盗窃案,由于赃款不足,只能按比例退还。当时,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又同窗多年也是事主之一的朋友找到曾忠,希望将赃款全额退还给他被一口回绝,从此,朋友不再与他来往,在路上见到也视同陌生人。
从2007年1月担任大队长以来,曾忠从不以领导自居,不搞特殊化,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同志们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任务重、头绪多、难度大的情况下,放弃年休假,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毫无怨言。他常说:“吃了党的饭,就要跟党干”。从事刑警工作25年来,他几乎很少有节假日,哪里发生了案件,只要一听到命令,就立即出发,没有徘徊,没有畏缩。
1997年8月他在参与破获永隆镇一起系列盗窃案时,在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回县局的途中吉普车因刹车失灵冲下路基,曾忠头部受伤,差点丢掉了性命。几次死里逃生,曾忠却很坦然,他笑着说:“干我们这一行出车机会多,危险多,也许会死在车祸中,但活着我就要拼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