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王振旭被洪湖市公安局录取,成为一名交通警察。3年里,王振旭一步一个脚印,由不谙世事的学生成长为令人敬仰的人民警察。他一心专研警务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进入了角色,甚至做到每个月坚守中队岗位25天以上。
3年来,王振旭共办理刑事案件7起,各类行政案件70余起,处理各类交通事故300多起,每起交通事故的处理都令群众非常满意。他坚持自己的治安理念,走出了一条“亲民、爱民”的特色民警之路。
耐心劝导,化解矛盾
今年6月,民警在查扣一辆残疾人营运三轮车时,车主认为自己是残疾人,不但不认错,反而躺在三轮车的车轮下,与民警争吵起来,“我就是不起来,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这时,多名群众围观起哄,造成交通严重堵塞,一时情况非常紧急。
接到警情后,正在单位值班的王振旭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向群众作法律法规宣传和说服工作,并给三轮车主买来了防暑降温物品。他的真情话语和坦诚态度最终打动了残疾人车主,一场一触即发的矛盾瞬间化解了。因为这件事,大队领导和同事们都戏称为“群众矛盾的克星”。
在同事们的鼓励下,他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当中,甚至常常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向其他民警请教和学习。虽然从事公安交警的时间只有仅仅三年,但是他所付出的努力、所作出的贡献,所取得的进步,同事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王振旭所在的二中队分管4个乡镇,辖区哪里有交通拥堵,哪里就有王振旭的身影。他力争每天早上第一个到队,晚上最后一个走,一心扑在工作上,他的足迹踏遍了中队辖区的旮旯拐角,辖区有多少条省级道路、多少条县级道路、多少条乡村道路、多少个危险路口全被他印在脑海里,记在心上。也正是基于此,他被大家戏称为“交通管理的活地图,交通安全的守护神”。
在大队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中,二中队担任整个交通管理大队的治乱重任,在各项集中整治活动中,王振旭针对各辖区特点,协助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这种对症下药的方式受到大队领导和同事们的称赞。
此外,王振旭利用业余时间,对辖区重点路段的乱停车现象进行了认真观察分析,分时段统计违章停车数量,并且掌握这些路段周边单位情况,科学分析这些违章停车行为的原因,为大队在整治停车秩序工作中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开展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王振旭在工作中发现,不少市民对交警工作很不理解,被交警处罚过的群众均认为违法处罚可以接受,但是交警在执法时生硬、刻板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甚至极少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听当事人解释,带有明显的距离感。而王振旭认为只有转变执法理念,改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和谐警民关系,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交警工作的认可与理解。
他常说:敬一个礼,可以缩短警民之间的距离;问一声好可以缓解对方的心理压力。的确,不论是老百姓还是驾驶员,只要知道王振旭的,提起他,总能听到这样一句话:那个外地的小交警人品不错,说话和气,工作认真,处理事情的态度非常好。
秉公执法,清正廉明
去年7月,王振旭在一次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中,被一辆强行冲卡的摩托车撞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然而在住院治疗的一周时间里,他仍心系警务工作,每天坚持给同事打电话,了解自己未处理完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甚至还让同事把他的事故案卷带到病房,自己在了解缘由后,再打电话向一些事故受伤者询问伤情、医疗费等情况,并诚恳地向对方道歉:“由于我自己出了交通事故而住院,延误了对你们的事情处理,希望你们原谅。”
冲卡摩托车司机被王振旭的行为所感动,事后他来到中队向王振旭赔礼道歉,王振旭非但没有责怪他,反而耐心向他讲述驾驶摩托车应当注意的事项。在王振旭的劝导下,摩托车驾驶人不仅认识到了摩托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在所有交通事故中所占的比例,也了解到摩托车出事后死亡率是最高的。在王振旭的建议下,该车主办理了摩托车驾驶证,并给车子办理了年检及保险,对王振旭给他上了一堂交通知识安全课而充满感激。
去年10月,一位事故当事人走到王振旭办公室,请求他在事故责任认定上对其进行照顾,请求在事故认定书上去掉“酒后驾驶”这四个字,以便他们到保险公司理赔,话音刚落,就将一个信封丢在王振旭的办公桌上,然后转身就跑。打开信封后,王振旭发现里面是10张百元大钞。第二天,事故当事人来中队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王振旭把他带到办公室,把信封退还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你有你的方式,但是我有我的原则。”
交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是在所难免的,也总会有人说情,在这方面他从来都是秉公执法,不徇私情。7月上旬,董某因无证驾驶被查处,委托一位熟人给王振旭送礼,要求不将董某行政拘留,说董某和王振旭的爱人是一个村的,没有必要把事情办得那么认真。王振旭拒绝后告知他们,关系归关系,法律归法律,最终还是依法将董某行政拘留五日。
排忧解难,为民服务
去年8月2日下午2时许,洪湖交警大队二中队值班室电话突然响起,报案人称:“白庙五组路段一客车与小轿车对向相撞,小车司机卡在驾驶室内无法动弹。”
警情就是命令,王振旭率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看到,小车车头严重受损,司机黄某腿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伤口在不断流血,生命垂危。
时间就是生命,王振旭在采取紧急援救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市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求助,要求派出专业人员迅速救援。王振旭和民警们一边组织现场群众施救,将客车拖开;一边由医护人员为伤者止血、输液,为挽救伤者生命付出最大的努力。在交警的辛勤付出,消防官兵的鼎力援助,当地群众热心献力和医院护士的精心护救下,小车司机被救出,转危为安,后被转院于武汉治疗。
交通警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座城市的窗口,民警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执法的形象。“人民警察为人民”这句话也早已融入王振旭的血液里流淌着、沸腾着,他深刻地体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正在巡逻的王振旭在返回中队的途中,发现一辆小轿车撞在路边树上车头严重受损,而车上空无一人,王振旭带领协警在路旁放置好安全标志后,等候驾驶人的到来,半小时后,车辆驾驶人的家属赶来,说是因轮胎破裂导致车辆失控撞在了树上,驾驶人及乘坐人均已去了医院。王振旭先帮其联系拖车将车辆拖上路面,又联系修理师傅,直至车辆修理好才离去,而此时已是凌晨。
从警3年多来,王振旭以3尺岗台作为交警工作的舞台,把自己的每一份热情、每一滴汗水,全部倾注在这方寸之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使交警真正成为了一张“名片”,一个精神文明建设的“标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深刻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