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相关政策。为确保政策精准实施,近日,市采购办推出“全面宣贯、更新文本、刚性执行、技术保障、跟踪问效”五位一体的系统性工作安排,来规范采购行为,支持本国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在此之前,市采购办将组织全市所有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评审专家开展专题政策培训,系统解读政策出台背景、核心认定标准及全流程操作规范,为后续有效执行奠定坚实认知基础。
依据文件要求,全市所有集中及分散采购代理机构须全面更新各类采购文件的标准模板。更新重点在于增加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等本国产品内容,嵌入统一规范的供应商《声明函》标准文本,并清晰列明对应的价格评审优惠办法,从采购活动起始环节保障合法合规。
我市将严格执行“凭《声明函》认定、不得额外索证”的刚性要求。在项目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仅对供应商提交的《声明函》进行格式与内容一致性的形式审查。对于经澄清说明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其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标准,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超越政策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生产记录、成本明细等额外证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为确保政策核心规则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市采购办已协调“一毂清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供应方,完成了系统评审计算模块的升级改造与测试。通过技术手段将“成本占比超80%”和“20%价格扣除”等核心评审规则固化为系统底层逻辑,实现相关价格优惠的自动、准确、不可篡改计算,以数字化方式提升执行效率和公正性。
政策正式实施后,市采购办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有计划地选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采购项目进行调研复盘。通过收集采购各方反馈,评估政策落地实际效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在文件编制、评审执行、争议处理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持续完善操作指引、加强监督管理、优化采购服务提供实践支撑。
此次系统化的工作部署,标志着我市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政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对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政策平稳过渡、精准见效。(记者杨国良 通讯员刘雯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