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14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征求意见、审核研究,拟推荐钟祥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等4个单位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林文锋等5名同志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30日至5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8日前,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1.荆门市人社局
举报电话:0724-2366782 传真:0724-2367327
通信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50号市人社局1116室
邮编:448000
2.荆门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传真):0724-8882265
通信地址:荆门市深圳大道69号市公安局904室
邮编:448000
附件:拟推荐对象名单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门市公安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拟推荐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4个)
钟祥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京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荆门市教育局
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办事处中心戒毒社区
二、拟推荐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5名)
林文锋,男,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执法勤务二级警长、东宝区禁毒办副主任
刘小强,男,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刘云飞,男,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黄 勇,男,沙洋县官垱镇中心戒毒社区禁毒社工
郑湾湾,女,掇刀区白庙街道中心戒毒社区禁毒社工、助理社会工作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