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荆门市人社局“高效办成一件事”网办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2022/03/22 1.1w 阅读 343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局属各政务服务经办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认真落实市(州)“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要求,现将《荆门市人社局“高效办成一件事”网办操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荆门市人社局“高效办成一件事”网办操作规范(试行)


根据《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和市(州)“高效办成一件事”“互联网+监管”考核标准,制定荆门市人社局“高效办成一件事”网办操作规范如下:

一、严格事项管理

(一)及时认领发布事项。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主动与省厅有关单位、处室衔接,及时认领发布实施清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事项,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应发尽发,不逾期、不缺项。

(二)准确完善办事指南。按照标准化要求,如实、精准填写共性、个性化要素信息。办理地点、办公电话、交通指引、承诺办结时限等信息需要变更或调整时,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局政策法规科提交需求并完成修改任务,严禁出现办事指南信息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二、提高服务成效

(三)及时受理办结事项。赋权网办的人员应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上班后和下班前至少四次登录业务系统,及时受理、审核、办结网上申请件并推送办件信息,严禁逾期受理、超时办结。若出现信息推送失败等问题,应即时向局政策法规科报备,主动对接省厅有关单位、处室业务系统管理人员,查找原因,解决问题。

(四)尽量压减办结时限。即办件应即到即办、即时办结;承诺件应切实压减办结时限,力争实际办结时限比承诺办结时限少。

(五)执行压减材料要求。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要求,对已标注减材料的证照要做到应减尽减。对标注减材料外的证照,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事项管理系统中予以减免。

(六)履行减少跑动承诺。落实“一次性告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便民举措,履行办事指南中“零跑动”“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严禁让服务对象多次跑、反复跑。

三、加强数据归集

(七)归集应用电子证照。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为“证照”或“批文”的,应在当天完成证照制发并推送至市级电子证照库;制发、推送电子证照出现错误的,应先予以注销,再进行证照修复并推送入库。网办人员应尽量调用电子社保卡、电子身份证等证照信息,提高数据共享应用频率。

(八)全量汇聚服务数据。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要求,每月最后一周规范采集和处理业务数据,业务数据采集覆盖率不低于本单位事项总数的20%,做到服务数据应归尽归、目录编制规范。

四、积极响应诉求

(九)全量开展“好差评”。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要求,服务对象在窗口办理业务的,网办人员应引导指导其开展“好差评”;对网上查询类办件和省集中企保系统办件未开展“好差评”的,窗口工作单位(科室)应安排专人通过微信、QQ工作群等渠道,动员服务对象开展“好差评”。

(十)加强问题溯源整改。“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纳入对单位的年终考评事项,实行一月一研判、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针对“差评”办件和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互联网+监管”考核情况通报问题,应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涉及具体服务对象的,应主动联系、查找原因、反馈整改情况,征得服务对象理解谅解。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科室),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其具体网办人员应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