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结合我市民政系统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拟推荐下列单位和个人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推荐对象
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荆门市民政局
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谌章富 荆门市仙逸殡仪馆正科级干部、荆门市援汉殡仪服务队领队
李 涛 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福利院副院长 荆门市援汉养老服务队领队
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
向莎(女) 沙洋县沙洋镇平湖社区书记、主任
石志梅(女) 东宝区龙泉街道金虾河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张丽霞(女) 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十里牌社区副主任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1.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和发电子邮件,向市民政局人事科反映(联系人:王军焱,联系电话:2379860,电子邮箱:496624580@qq.com)。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依规做好保密工作。
荆门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