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事
口述:王振奎(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整理:宋欣杰
我担任育才社区民警期间,辖区内有一位姓陈的妇女,人称“鬼不缠”,左邻右舍与其打交道的很少,我也是因为处理她与邻居的一起纠纷才认识她的。
有一次我下社区走访时碰到陈某,她说自己想在街头摆个小摊,问我能不能帮她协调一下城管监察。说实话,城管监察与我们分属不同部门,我当时真的不想管这事,但我转念一想:如果陈某有了正常营生,说不定就会少了与邻居闹事的闲工夫,也能减轻我们的工作负担。
我通过同事找到分管这一路段的城管监察,把陈某想摆个小摊的想法告诉他们。没想到事情出乎意料很顺利,原来这段街道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允许商贩在此摆摊设点。当我把消息告诉陈某时,陈某直夸我办事能力强。后来,陈某的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根本没时间与左邻右舍磨嘴皮子了,她也因为做生意的磨炼,待人明显热情起来。当然,她还不忘我对她的帮助,称人民警察真为民做事。
通过这件小事,我领悟到一个道理:作为人民警察,为百姓做事没有分内分外。面对群众求助的一些“闲事”,其实我们解决起来有时不过是举手之劳,虽然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但是只要倾心相助,换来的必将是百姓的满意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