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正明)
近年来,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实行等级化动态绩效考核,即在各项任务下达之初,责任部门要作出承诺并公示,以时限内是否完成为标准,在每月的月度动态绩效考核中相应加减分,此举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提升了工作效能。
实现绩效考核管理精细化
2003年起,义乌市公安局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实行等级化动态绩效考核,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牵头负责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历经10年,该局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全局上下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等级化动态绩效考核已经成为促进公安队伍管理的“指挥棒”。每年年初,相关的年度考核办法出炉。为避免出现模糊评价,该局考核办立足实际,将总分为1000分的目标任务细分为队伍建设(200分)、打防控(300分)、执法质量(200分,其中信访40分)、打黑除恶(30分)、民主评议(70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0分)和其他扣分7大部分。也就是说,把量化的数据作为考核评估的尺度,真正实现绩效考核管理精细化。
采取层级化的考核方式
等级化动态绩效考核采取一层考一层的层级化考核方式,所有考核数据、过程和结果于每月、每季在公安专网及单位公开栏上公示。在考核重点、结果运用等方面按照职能、职责不同等级分类,使绩效考核更趋科学性。
在考核结果运用上,义乌市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能情况对各单位进行分组:机关单位分为3个组,派出所分为城区、农村两组;将单位季度考核排名分为A、B、C3个等次,民警个人分为A、B、C、D4个等次,排名直接与奖金等挂钩;年终时,根据4个季度的加扣分、民主评议及全年承诺完成目标情况等累计计分,确定单位先进、合格、较差3个等级及个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较差4个等级。
等级化动态绩效考核已成为准确反映民警工作质效的重要渠道。该局坚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如评选优秀公务员必须为年度考核优秀等级民警,年度考核优秀是参加上级或市机关等组织评优评先的最基本标准;同时,绩效考核还与提拔调整挂钩,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机制中,平时绩效考核成绩的优劣直接影响民警晋升,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公安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建立执法办案考核积分制度
从2010年3月底开始,义乌市公安局建立了执法办案考核积分制度,制度综合考虑案件类别、处理人数、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种类、难易程度等,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来打分,同时根据单位执法数量和工作职责,将派出所民警、大队民警分为9个组进行积分排名。评分累积后每月公布一次,形成一张成绩单。每季度对各警种执法办案考核排名中名列第一的民警给予嘉奖,并明确排名情况作为民警评先进、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积分制让多办案、办好案的民警得到更多的荣誉及奖励,在各项评比中实现了“不看资历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