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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主题讲述系列报道之二

2014/03/13 1.4w 阅读 405 点赞

  “忠诚于党,永葆一颗为人民之心”

  退休老公安局长冯炳煊的从警之路

  韩红芝

  82岁的冯炳煊离开警队已经20多年了,他说,人民警察一定要理解“人民”两个字,时刻保持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真诚的心。他怀着一颗对党的感恩之心从警30多年,他的经历生动地解析了怎样做警、为谁用警。

  从童工到警察

  冯炳煊1932年9月出生于沙洋镇一个工人家庭。3岁丧母、 13岁丧父,和祖母相依为命。父亲去世后,他到铁匠铺帮工当学徒。1949年冬,经介绍,冯炳煊第一批秘密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那年,他17岁。随后,他被推荐担任沙洋铁业工会主席、沙洋工人纠察队第四中队中队长。

  1951年,时任湖北省沙洋水上公安局局长的丛培垣动员冯炳煊当警察。那时的冯炳煊靠手艺养家糊口,家里还有50多岁的祖母需要照顾,有些犹豫。丛局长的一句话触动了冯炳煊的灵魂,“共产党让我们翻身当了主人,我们不能忘恩。”感恩共产党,就要听从党的召唤。就这样,冯炳煊背着一床被子去报到,加入了公安队伍。

  1952年3月,冯炳煊结了婚,将老祖母交给妻子照顾。

  婚后不久,他便和另外4名同志一起被调往马良,组建马良派出所。当时的马良,常住人口仅有3000余人,但在水上流动的船民多达四、五千人。解放初期,派出所户籍工作比较单纯,户口本、登记表、迁移证、旅馆登记册等都是省厅统一制发的,每晚查客栈、一家一户清户口是必修课。年轻的冯炳煊就是在一家一户的群众走访中慢慢地学会了做群众工作。

  回忆为公安工作一生,冯炳煊深情地说,“是我家老李的贤惠让我安心工作。”

  学习改变命运

  “是不断地学习改变了我的命运”。仅有一年半私塾学历的冯炳煊谈到学习感慨万千。

  在那个特殊年代,被选入公安机关的多是根红苗正的农民出身的子女,但这些人多半文化水平低。当上警察之后,连基本的字都不会写,更谈不上做笔录和起草公文了。1953年10月,公安部政治处在各地举办文化补习班扫盲,冯炳煊在荆州公安处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补习。

  然而,仅靠短期的培训还是解决不了自身文化问题。冯炳煊此生第一次动笔拟文件就给了自己一个难堪。

  那是1954年“五一”前夕,冯炳煊刚调到荆门县公安局经保股从事内勤工作,领导要他拟一个县直机关各部门“五一”安全保卫工作的会议通知,他挖空心思地花两个小时写了几百字,交给秘书股长,结果一把大叉,领导说“词不达意、文不对题”,最后秘书股长只采用了他写的两个字——“通知”。以为自己经过培训,已经可以胜任工作的冯炳煊如何承受得住这样的打击,他哭着找到局长乔万祥。

  “局长,这碗饭不是我吃的!”

   “那你吃什么?”乔局长问

  “请领导把我调到派出所当警察吧,我还是适合做具体工作。”

  面对年轻警察的退缩,局长狠狠地批评了他一顿,最后说“小冯阿,世上没有做不好的事,只有做不好的人!只要你发愤学习,遇到挫折不后退,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好!”

  一句话,一辈子。从此,冯炳煊开始认真读书,不认识的字就翻字典,不明白的意思就请教别人。外出不离书,读书必做笔记。年轻的冯炳煊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虽然是全局文化最低的人,但我绝对不能当无能的警察!”在学习中,毛主席著作,特别是对《实践论》和《矛盾论》的反复学习,彻底改变了冯炳煊的世界观,提高了他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警察到局长

  勤学上进的冯炳煊很快能胜任本职工作了,先后担任荆门县公安局经保股长、政保股长、秘书股长、副局长兼荆州公安处长湖水上分局教导员,1979年3月任荆门县委委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随着荆门机构改革,1983年12月,荆门县、市公安局合并成立荆门市公安局,冯炳煊被任命为荆门市公安局长。

  从一名普通警察到公安局长,冯炳煊历经了“吃碰饭,睡挤铺,扛着杆子晒衣服”的艰苦。

  “50年代,交通不发达,公安机关也没有交通工具,外出办案、办事多数时候都是靠步行,特别是我们当年押送犯人的情况你们现在的警察想都不敢想。”

  那时荆门只有一个看守所,要将犯罪嫌疑人押送到看守所,都是将犯人用绳子五花大绑之后步行送到荆门。1952年夏天,冯炳煊奉命和另一名民警提解一名死刑犯到马良执行枪决,从马良到荆门没有公路,一路上都是乡间小道,崎岖不平,来回要赶90公里的路,清晨5点就从马良出发,到荆门提人,犯人知道要执行死刑,一路上磨磨蹭蹭,两个民警几乎是提着捆绑的绳子连推带拉,直到晚上11点才返回马良。那一天,两个民警就是早晨在经过罗集的时候吃了一碗面。有时,逢到押解的犯人多,都是用绳子把犯人的胳膊捆绑后一个接一个连在一起,有上十个民警押解3-50人的,也有一、两个民警押解五、六个人的,场面非常壮观。

  “现在回想起来,觉得以前干工作似乎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什么叫辛苦。”

  维护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天职。50年代,荆门的刑事案件很少,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人、财、物大流通,刑事案件逐渐增多,一些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冯炳煊回忆说:“凡是发生了案件,民警都要驻进当地开展工作。那时候条件不好,民警下去办案,都是在老百姓家吃,(一顿饭半斤粮票、一毛钱),在老百姓家睡挤铺。有时,发现新的线索,要到别的村调查,又没有交通工具,民警只好将晚上洗了没有干的衣服晾在杆子上扛着走村串户。”

    回忆过去,冯炳煊由衷地说,“从工人到干部,从普通警察到公安局长都是党给我的,是党培养了我。”他说,刚开始工作大家都不懂,都是边干边学、边学边干,最重要的是听党的话,跟党走,坚定信念不动摇。现在的荆门公安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办案、办公、交通、住房等条件和后勤保障更加完善了,刑事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更加先进了,群众的要求也更高了,但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没有变,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警察都要记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先做好人,才能当好警察,做好事,维护一方平安。

  后记:

  冯老从一名铁业工人到警察,最后成长为公安局长,期间的路离不开学习,是学习造就了他的成功。冯老在警察生活中,也曾碰到职业选择、家庭与工作的矛盾、对工作的不适应、工作的艰辛,每一次考验,他所做的选择对新时期的警察依然是一种启示。采访期间,他的两句话深深地震撼了笔者,“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无论在什么职务、什么位置,都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真诚的心。”“没有做不好的事,只有做不好的人。”(韩红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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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