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须无私心
1991年,我还在特警队。有一天在街上巡逻,一位市民交给我一个走丢的小姑娘。小姑娘自称家是枝江的,来荆门走亲戚,说姑姑结婚,去上了个厕所就不知道地方了。问结婚的地方在哪儿,说是在公园。
怎么会在公园结婚呢?我觉得比较诧异。公园的显著特点是很多花草树木,莫非是一个绿化较好的宾馆?符合这个特征的荆门宾馆可能性比较大。于是我带个小姑娘朝荆门宾馆走过去,刚到金虾路口就碰到了小姑娘的父母,他们正焦急地满大街寻找,看到女儿后当时就抱头痛哭。小姑娘的父母要给我200元钱表示感谢,我坚决推辞没有要。后来他们还找到荆门报社,要登报表扬我的事迹。
这件事并没有结束。17年后,也就是2008年的一天晚上,我和妻子去胡祠堂宵夜,有人跟我打招呼:“您是李警官吗?”我觉得很奇怪,他说道“您还记得17年前帮一个走丢孩子找到父母的事吗?”原来,他是当时那个小姑娘的姑父,也就是当时的新郎倌。他说,当时如果没有找到小姑娘,不仅婚礼会搞砸,小孩一家人都会陷入到无尽的痛苦中。
回家路上,妻子的一句话让我陷入深思:人家今天对你这么客气,千恩万谢。如果你当时接了那200块钱,今天别人会来谢你吗?说不定还会被人背后戳脊梁骨。
是啊,身穿警服,爱民恤民,必须不图功利,不能带一点私心。只要真心实事为老百姓着想,哪怕是一点小事,他们也会永远记得,永远感恩我们整个警察队伍。
(作者李刚直,1949年生,1979年从警,历任荆门市公安局特警队副队长、戒毒所教导员等职。退休后编撰出版著作《曲直集》。)
公安路线就是群众路线
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当警察。1970年9月,我在栗溪镇的栗南中学当校长。那时文化大革命快结束了,领导调我去荆门县里负责审干,1973年正式公布我为公安特派员。记得当上特派员后开第一次会,领导专门教我:公安路线就是群众路线,不要怕,慢慢学,只要依靠群众,没有什么事解决不了。就这样,在随后的警察生涯里,走群众路线成了我工作中最可靠的法宝。
我还在栗溪当特派员时,铁坪发生了盗窃案,公社缝纫社被偸了3台缝纫机。案发后,我在铁坪连续驻队35天,走访调查,依靠群众提供线索,像过筛子一样把方圆十多里范围的可疑人员过了个遍。后来案件告破,犯罪分子把缝纫机偷走后埋在自家菜园子里。我们去起赃时,周围群众都来围观喝彩。这件事给我启迪:只要踏实走群众路线,就没有破不了的案件。
78年的一天,我接到公安局、军分区命令:栗溪发现空降特务,马上赶到现场!这在当时可是不得了的大事。我马上组织了30多人的基干民兵,带上枪支连夜赶往现场。记得那一路山路上,老百姓全部把灯打开给我们照亮,煮鸡蛋烧茶水,箪食壶浆招待我们。虽然事后查明那天降落的只是一个天气预报监测气球,但群众对我们的拥戴和爱护却让我无法忘怀——要想回报,只有为群众多做事,做实事。
退休后,有老伙伴看到我会问:你怎么还喜欢穿警服?我会对他说:虽然我现在不能挂上警衔,但只要穿上熟悉的警服,我就会感到深深的自豪。
(作者马海轩,1945年生,1973年从警,从市公安局行财科退休。褚潭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