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供电等单位,开展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物联合监管执法检查,促进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
此次检查重点:港口企业是否保持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正常使用并主动提供接收服务;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残油废油是否上岸,是否与污染物处置系统衔接,由处置单位转运处置;是否在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环节做好联合监管与服务系统数据录入,确保转运、处置率达标;岸电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船舶是否按规定使用岸电等事项。同时,检查组还检查了三个管理系统(“船e行”“受电改造系统”“岸电监管系统”)使用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在行业内营造了“不能偷排、不敢偷排、不想偷排”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多部门沟通协作,推进联合监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做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协同响应,督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零污染、零排放,全面提升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水平。(李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