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
政策公示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社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13 9.5k 阅读 396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全市人社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人社厅和全市关于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现将《全市人社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全市人社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社厅和全市关于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把严格公正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引导全市人社系统集中排查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及对营商环境的危害,对问题立行立改、对制度优化完善,改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全市人社部门行政执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经营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人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整治重点

对2018年以来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以下执法突出问题:

一是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等问题。

二是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落实“照单监管”,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可以不实施处罚或强制规定;专项清理整顿中采取普遍停工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

三是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是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到位,该合并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同一家企业一年内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五是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违法自设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违法增加市场主体义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市场主体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人社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东平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由法规科、监察局、基金监督科等科室单位派一人参加,负责全市人社系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联络、数据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

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行政执法职能相对突出的科室、单位可结合本领域行政执法实际,有针对性制定细化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成立专班做好本地人社系统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法制工作机构做好本地区人社部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具体联络协调。

五、方法步骤

全市人社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自2021年5月开始,9月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5月上旬,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市直:0724-2361548)和电子信箱(市直:jmsrsjfgk@126.com),时间不少于一周,让广大群众充分知晓,积极支持和参与。要本着有错即改的态度,认真进行自查,切实把自身执法工作中有悖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查实查细查准。

一是通过执法案卷查找。组织执法人员对近三年所办涉企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检查,看法律事实是否清楚、准确、客观,看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适当,看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到位,通过“三看”,认真梳理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局)

二是通过复议诉讼案件查找。对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复议诉讼裁判机关协调结案的案件,一律要全部进行梳理,检查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责任单位:法规科、工伤科、养老科)

三是通过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查找。检查信访案件和新闻舆论监督中是否涉及突出执法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是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对口查找。要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口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从中查找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是通过基层窗口服务查找。梳理企业群众反映的证明材料多、办事环节繁琐、办结时限超出承诺时限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方案,明确时限,逐项限期整改到位。自查自纠阶段,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经办单位、科室)

5月20日前,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自查问题清单和自查情况工作小结报局整治工作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地各单位、地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市局将根据全市人社系统自查自纠具体情况,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问题零报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较多的地方,适时组织重点抽查。

7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重点督查工作情况小结报市局整治工作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对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开展整改,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原因,强化源头治理,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切实做到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填补到位、机制优化到位,确保整治有长效、不反弹。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照《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处理。对在整治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9月10日前,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工作成效统计表、工作总结报市局整治工作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大举措。全市人社系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严肃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促进全市人社部门优化执法、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人社领域行政执法满意度。

(二)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全市人社系统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严格把握各阶段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明确专人、压实责任,稳步有序、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办,力求实效。市局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抓好统筹协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和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抓好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按预定目标推进,并按要求报送整治工作情况。

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和县(市、区)人社部门整治工作联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021年5月13日前报局整治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姚鉴

联系电话:0724-2361548

邮    箱:jmsrsjfgk@126.com

附件:1.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自查问题清单.docx

          2.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效统计表.docx

          3.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名单回执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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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