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荆门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馆(装备站),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省电教馆)《关于举办2023年湖北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信〔2023〕5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电教馆决定举办2023年荆门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总结展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有效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提高全市教师信息素养。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中职、幼教、特教系统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均可参加。
三、活动项目
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在不同组别(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分别设置了以下项目(作品项目说明及要求见附件1):
1.基础教育组(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四、作品报送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资格。3.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4.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5.每件作品必须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作品登记表》(附件2、附件3)。
6.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县市区电教馆(装备站)、市直学校组织教师参加活动。以县市区电教馆(装备站)、市直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并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接收个人报送的作品。
7.作品由网上报送。依托湖北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上报,网址为: https://www.hbeducloud.com,上报时间为6月1日-6月20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8.联系人:陈敏敏
联系电话:13597992039
邮箱:407267624@qq. com
五、作品评审
1.市级评审。
市电教馆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市级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奖项设置为: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集体奖,根据各地组织工作情况和作品获奖情况,评选“最佳组织奖”和“团体优胜奖”。
2、省级评审。
参加省级评审的作品,根据省电教馆文件精神,每件作品收取评审费100元,由省电教馆出具发票(网上提交作品时请准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发票邮寄地址等信息)。缴费办法由省电教馆另行通知。省组委会聘请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获奖比例为上报数的30%左右。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电教馆(装备站)及市直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作品遴选和报送工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2.在网上报送作品时,务必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完整上报作品文件,专家评审、组委会公布评选结果和制作荣誉证书时将以此为依据。
3.县市区电教馆(装备站)、市直学校填写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填写盖章后于在5月20前发扫描版到邮箱,6月20日前完成作品上报工作并填写省级评审作品清单(附件5)。
附件:1.项目说明及要求
2.作品登记表(课件、微课)
3.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课程案例)
4.各县市区电教馆(装备站)、市直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5.省级评审作品清单
荆门市电化教育馆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