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
政策公告提示

我市新增一批电子监控 10月8日启用

2026/09/28 1.3w 阅读 407 点赞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决定启用一批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通告显示,该批电子监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公示期为2026年9月25日至10月1日,将于2026年10月8日0时正式启用。此次启用新增监控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

根据公布的监控点位信息,此次新增设备主要分布在象山大道、深圳大道沿线重点路段,具体点位及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包括:

象山大道与青山路西向路段、深圳大道与军马场一路路段、深圳大道与军马场二路路段、深圳大道掇刀区检察院公交站路段、深圳大道农业银行(掇刀支行)门前路段、深圳大道与南京路交汇路段,将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进行自动抓拍取证;深圳大道掇刀区检察院门前路段、深圳大道农商银行高新支行门前路段,将对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深圳大道与培公大道交叉路口,将对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手持电话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

通告发布后,引发广大车主和驾驶人的广泛关注。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途经相关路段时需留意标志标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安全文明通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此次新增监控设备是对我市交通管理技术手段的又一次补充完善。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提升执法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供客观依据,有效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设备正式启用后,相关路段将进入非现场执法阶段,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24小时自动抓拍记录。(朱运兵 王鸿昊 郭蓓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提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