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6/25 1.6w 阅读 98 点赞

各县(市、区)人社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民营企业: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6〕3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号)精神,拟于近日开展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评审对象

在荆门市注册登记12个月以上、正常经营纳税的各类民营企业中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符合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初定中级职称人员)。

(二)不得申报评审的情形:已退休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

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工程系列各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湖北省相应评审条件执行。具体可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查询(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sbpstj/)。现在民营企业工作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也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二)申报评审人员须参加近三年(2024、2025、2026年)工程系列专业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申报的专业必须与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及实际工作岗位一致。

(三)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

(四)申报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30学时的公需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执行。

(五)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转评。不具备规定的学历,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转评、破格的申报人员应在网上申报前按程序逐级到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六)对中级职称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不再开展相应专业的工程师职称评审。

(七)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进行申报。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选择“荆门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入,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1),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推送至用人单位审核。每个佐证附件材料制成一个PDF上传,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页、封面、扉页、目录、正文页。在推送信息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单位审核公示。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等负审核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无违法失德情况,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按管理权限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推送至所在地人社(职改)部门。

(三)人社(职改)部门复审。各地人社(职改)部门逐一审核本地申报人员网上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退回至个人进行修改后再逐级申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符合要求的网上申报材料,及时推送至市人社局(职改办)。

(四)报送纸质材料。经市人社局(职改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参照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2)整理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经用人单位核实、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不一致或未签字盖章的不予受理。各地人社(职改)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人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相应的复印件上盖章,待收齐所有申报材料并统一造册后,集中报送至市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无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由用人单位造册后集中报送至市人社局(职改办)。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诚信申报。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完整地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严格审核把关。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虚假刻意包装材料等问题的甄别鉴定,对申报人身份、经历、业绩等严格把关。要通过规范渠道受理申报,不得接收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的材料。对未履行审核责任、违规推荐的地方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优化评审服务。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公开职称政策、评审标准、申报程序等,鼓励在保护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辅助手段对申报人学历、经历、学术业绩等进行核实,为民营企业专技人员申报职称提供更加高效、精准、便捷的评审服务。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申报时间从7月6日8:30至7月26日17:00止;审核时间从7月6日至7月28日17:00止。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8月3日至8月7日8:30—12:00,14:30—18:00。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0号荆门市人社局十楼1020室,联系电话:0724-2333198。

各地各单位应根据纸质材料审核受理时间安排表(附件3)及时报送纸质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材料的,均不得再进行补报。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存底,评审结束后无论是否通过,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职称150元/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附件包下载:2026年度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申报材料.zip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