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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技术指导意见 分类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最大限度减少农业损失

2026/05/28 1.9w 阅读 321 点赞

近日,我市遭遇两轮强降雨天气,给水稻、玉米、蔬菜、水产养殖等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农业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意见,科学指导防灾减灾与灾后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少农业损失。

按照指导意见,对受淹稻田要在24小时内完成排水,确保秧苗叶尖露出水面,排水后,立即疏通围沟和腰沟,清洗叶面淤泥,扶正倒伏植株。受淹稻田排水后2—3天,待叶尖恢复吐水和新根萌发时‌追肥,以‌速效氮钾为主‌。对地势低洼、受淹时间过长已无可挽回的稻田,及早准备直播,选用生育期偏短的中稻品种,做好浸种催芽和大田复整工作。

玉米田要保持“三沟”畅通,对低洼积水田块,及时采用机械强排,防止烂根死苗。暴雨后板结田块,结合除草用微耕机浅旋,增加土壤通气性。对倒伏或严重倾斜的植株,48小时内人工扶正并培土固定,清洗叶片污泥。对密度过大、长势过旺的地块,在6—8叶展开期喷施化控剂,控制基部节间长度。暴雨后重点防治茎腐病、纹枯病,虫害重点防治玉米螟、粘虫、草地贪夜蛾及地下害虫。

对正值收获期、具有商品性的蔬菜,抢抓雨前、雨中、雨后时机及时抢收抢售。及时清沟排水,做到“三沟”相通、雨住田干。及时加固大棚,卸下薄膜、遮阳网等设施,防止大风暴雨损坏棚架;抢修维护杀虫灯、粘虫板等附属设施。对淹没时间短、仍有管护价值的蔬菜,洗苗清淤,扶正倒伏苗;土壤干爽后及时中耕松土;加强水肥管理,少量多次追肥。及时防治根腐病、霜霉病、疫病、炭疽病、枯萎病等病虫。小麦、油菜收割后立即转运、烘干、摊晾,严防发芽霉变。

水产养殖方面,及时排涝,清除杂物,对死亡水生动物,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增加巡塘频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使用生石灰全池泼洒消毒,调节pH值,杀灭病原菌,防止鱼病等次生灾害发生。及时评估现有存塘量和规格,调整养殖计划,及时补投鱼种或鱼苗。根据灾后水生动物摄食和活动,适当减少投喂量,待其摄食和活动恢复正常后,逐步恢复到正常投喂水平。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还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立足本地实际分类指导,迅速组织农技、农机人员下沉一线,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田,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彭文洁 傅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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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