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发挥着“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是民生保障兜底性防线。为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沙洋县民政局着力拓宽申报渠道、简化申报资料、优化审批发放程序,截至目前,沙洋县共有178名困难群众享受到临时救助,救助金额共计43.7万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拓宽申报渠道,实现多渠道救助。积极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不断拓宽临时救助申报渠道。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提出申请进行在线填报,也可向所在镇(区)提出申请;对于线上、线下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确保全镇(区)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简化申报材料,实现高效救助。临时救助申报材料由8项精简为1项,申请人只需提供电子申请书,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相关佐证资料以及临时救助审批表、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和申请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等不用再单独提交。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优化审批发放程序,实现及时救助。不断完善救助备用金制度,优化审批程序,将“小额度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镇(区),审批临时救助权限由城市低保月标准4倍(含4倍以下)扩大到城市低保月标准6倍(含6倍以下)。积极开展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救助”模式,临时救助金从发现、受理到发放,不超过2个工作日;临时救助金额在4倍至6倍(含6倍)城市低保月标准的临时救助,自受理到发放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三类”监测对象申请临时救助,不再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沙洋县民政局将持续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用足用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让基本民生保障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更有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