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社会组织监督员制度,构建更加多元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通过广泛征集、严格筛选、全面考察、公告公示等环节,经研究,决定聘请徐猛等15名同志为首批荆门市社会组织监督员,聘期从2025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止。名单公布如下:
徐 猛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李烜恩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十里牌警务站民警
詹 伟 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二级主任科员
陈菊梅 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余青云 荆楚理工学院师范学院副教授
周 围 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全媒体编辑部主任
朱晓蓓 东宝区龙泉街道塔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 捷 八届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市汉江商会党建指导员
孙治斌 十届市人大代表、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会长
杨 芳 十届市政协委员、市人民医院精防办副主任
许新斌 十届市政协委员、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会长
吴家富 “厚道荆门人”十大典型人物
李万海 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 平 武汉德莲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袁锦香 掇刀区掇刀石街道白石坡社区居民
荆门市社会组织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本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
2.监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非法组织关联情况;
3.监督员结合熟悉领域和个人所长对社会组织日常活动开展、承接政府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议;
4.参与监督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等级评估等工作,对各类社会组织非营利、社会团体合法合规运作等进行监督;
5.举报党员干部参与非法社会组织“站台”“代言”等;
6.举报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合法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等情况;
7.参加监督管理机关举办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公益项目创投等活动,协助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8.收集政府、社会、市场、社会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意见建议等。
希望各位监督员能秉持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结合熟悉领域和个人所长,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履职,切实把社会组织监督员各项职责落到实处,不断探索社会组织监督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