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公信力,结合年度检查情况,市民政局对4家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履行义务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了清理,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现将这4个典型案例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荆门市家庭道德教育研究会”案
该会连续两年(2023、2024年度)未依法参加年度检查,其资产负债表长期挂账应付账款数万元,导致协会长期处于负资产运行状态,财务风险持续集聚。鉴于其已不具备规范运行条件,市民政局依法对该协会作出撤销登记处理。
二、“荆门市自行车协会”案
该会未按章程规定及时完成换届,超期两年以上未履行换届手续,财务长期以零报告形式反映,组织运行情况难以核实,同时连续两年(2023、2024年度)未依法参加年度检查,长期脱离监管。鉴于其已不具备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条件,市民政局依法对该协会作出撤销登记处理。
三、 “荆门市朗诵协会”案
该会连续两年(2023、2024年度)未依法参加年度检查,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组织运行长期脱离监管。鉴于其未履行社会组织基本义务,市民政局依法对该协会作出撤销登记处理。
四、“荆门市夕阳红俱乐部”案
该会连续两年(2023、2024年度)未依法参加年度检查,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组织运行长期脱离监管。鉴于其未履行社会组织基本义务,市民政局依法对该协会作出撤销登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