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市教育局召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直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召开校外托管机构协调治理推进会,就《荆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解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并对推进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托管服务环境,11月1日,市教育局联合九部门印发了《荆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举办条件。分别对举办者、托管场所、从业人员、托管收费等设立准入标准,重点对托管场所的安全条件、人均面积、收费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明确了资格审查程序。举办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需向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备,并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主动接受日常监管。三是明确了服务范围。校外托管机构只能为中小学生(含3岁以上幼儿)提供非在校时段接送、休息、临时看护等校外托管服务,不得开展教育培训、学习辅导和其它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它业务。四是明确了管理责任。县(市、区)政府承担本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监管和联动处置机制;公安、民政、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等8个相关部门对其日常托管服务和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将校外托管机构纳入网格管理,负责日常巡查和综合协调。五是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安排,近期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市县两级联动,全力推进《荆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落实落地。同时,结合全市2023年校外培训“安全防护”专项行动,开展校外托管机构全面巡查,坚决打击收费不规范、虚假广告宣传、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督促指导举办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托管服务质量,保护广大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