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是安全最大的“敌人”,只要有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风险都会增加!但如果是N种,那危险的可不是一点点!
5月16日一大早,京山公安公众号后台就收到了来自市民吴先生的灵魂发问:我今天骑电动车忘了戴头盔,被交警把车给扣了不说,还要把我的C照扣9分,罚款200元。这不是滥处罚吗,上哪说理去?驾驶摩托车违法,C照被记分处罚,这中间是怎样的执法逻辑和法律依据?

带着群众的质疑,我们第一时间咨询了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队长杨剑。杨队一听就明白事情原委,连忙现场给我们上了一堂交通普法课。
为深化落实交通事故“减量控大”预防工程,确保京山市交通秩序平安稳定。近期,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基层交警部门以春季道路交通秩序平安整治为契机,不断加大对“三驾”、摩托车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交警一中队每天出动70余名警力,采取高峰守点、流动巡查的方式,对城区各车流人流集中的重要路段进行全天候巡防管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动视情节轻重开展现场劝导及快查快处。

仅上周,全队路面查处酒驾13起,摩托车不戴头盔8起,无驾驶证40起,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130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232起。

工作中,有一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像吴先生这样,因驾乘摩托未戴头盔被现场稽查,民警们检查后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只有C1驾照没有摩托车驾照,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性计9分;骑摩托车时不戴头盔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到二百元罚款。
而根据法律规定,电动摩托车根据其质量体积、设计时速、动力装置相应标准,参照机动车管理,达到法定标准也需要办理牌照。因此,交警部门对吴先生的处罚属于依法依规处理。
听到交警部门的细致解读,吴先生也表示:“这个分扣得不冤,以后一定要加强交通安全观念!”



杨剑同志表示,经过前段时间的大力整治及广泛宣传,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绝大多数摩托车驾乘人员都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大家对交警部门的辛勤付出、严格执法也充分给予了理解与支持。
京山交警提示,C1驾驶证不是万能驾驶证,如需驾驶摩托车还要取得D型驾驶证,做到准驾相符才可以,目前,全市都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了您和他们的安全,请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