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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推进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治理工作

2023/11/28 7.7k 阅读 65 点赞

11月20日,市教育局召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直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召开校外托管机构协调治理推进会,就《荆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并对推进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托管服务环境,11月1日,市教育局联合九部门印发了《办法》。在《办法》中明确了举办条件,分别对举办者、托管场所、从业人员、托管收费等设立准入标准,重点对托管场所的安全条件、人均面积、收费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资格审查程序,举办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需向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备,并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主动接受日常监管;明确了服务范围,校外托管机构只能为中小学生(含3岁以上幼儿)提供非在校时段接送、休息、临时看护等校外托管服务,不得开展教育培训、学习辅导和其他与托管活动无关的业务;明确了管理责任,县(市、区)政府承担本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监管和联动处置机制;公安、民政、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8个相关部门对其日常托管服务和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将校外托管机构纳入网格管理,负责日常巡查和综合协调;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在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万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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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