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您于2024年6月6日申请的医疗生育费已支付,报销金额8043.27元。如有疑问,请咨询0724-2372185。”近日,正在家中照顾老婆及小女儿的陈先生收到一条来自东宝区医疗保障局的政务服务短信提醒。
据悉,陈先生在东宝辖区某企业上班,老婆因怀孕未就业,在东宝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的一次“医保政策宣传进企业”活动中,了解到关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享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在医院办理生育住院时,陈先生提交了相关资料,孩子出生回家不到一周,就收到了自己的生育津贴及老婆的生育医疗费用。
为提高生育医疗待遇,今年,市医疗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东宝区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做好参保群众生育待遇保障。(敖春丽 朱俊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