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
政策公示公告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关于全市职工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22/01/04 1.1w 阅读 262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职工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人社发〔2021〕39号),现就我市职工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基数标准补充通知如下:

全市缴费基数月标准调整为5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1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500元。请各地严格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3150元的,按3150元计算;超过1650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工伤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5250元的,仍按5250元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已缴完2021社保年度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不重新申报2022年1月至6月的缴费基数;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2021社保年度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缴费属期对应的缴费基数标准和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金额单位:元

缴费

档次

缴费

比例

月缴费

基数

月缴费

金额

年缴费

金额

保留档

-

3150

630

7560

一档

60%

3300

660

7920

二档

70%

3850

770

9240

三档

80%

4400

880

10560

四档

90%

4950

990

11880

五档

100%

5500

1100

13200

六档

150%

8250

1650

19800

七档

200%

11000

2200

26400

八档

250%

13750

2750

33000

九档

300%

16500

3300

39600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2022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