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特困职工的关心和关怀,做好特困职工帮扶工作,现就2022年度市直单位特困职工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含退休)。
二、申报条件
1.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年收入不够支付医药费的。
2.本人重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供养重残疾直系亲属的。
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三、调查摸底及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特困职工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于11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申报资料包括:(1)荆门市市直2022年度特困职工汇总表;(2)荆门市市直2022年度特困职工申报表;(3)单位公示证明;(4)特困职工个人申请书;(5)相关证明资料:因病致困职工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及2022年度住院费用结算单、门诊费用单据复印件,本人重残疾或供养重残疾直系亲属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意外伤害事故致困的提供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所有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报电子版。各单位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去年。
2.调查核实。11月10日至11月3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抽样到部分单位和职工家庭进行调查核实。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特困职工调查摸底及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对有异议的逐一入户调查核实,确保其特困情况真实。
2.按时申报。为确保春节走访慰问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作无特困职工。
联系人:朱宝莲,联系电话:2380531,邮箱:2512593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