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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提示

我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6/11/01 城事通编辑部 1.0w 阅读 501 点赞 查看原文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平衡、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禁火区域为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烧香、点烛、烧纸钱;炼山、烧荒积肥、烧秸秆、烧田埂;吸烟、野炊、烧烤、玩火、烤火取暖、明火照明;以及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禁火令要求,违反禁火令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报警电话:12119、0724-2441851。(记者方俊婕 通讯员胡连朋)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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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