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平衡、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禁火区域为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烧香、点烛、烧纸钱;炼山、烧荒积肥、烧秸秆、烧田埂;吸烟、野炊、烧烤、玩火、烤火取暖、明火照明;以及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禁火令要求,违反禁火令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报警电话:12119、0724-2441851。(记者方俊婕 通讯员胡连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