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救助部门聚焦困难群众所需所盼,落实落细落好兜底保障政策措施,用心用情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每月救助金,其中城乡低保53437人,发放资金26665万元;城乡特困7406人,发放资金9117万元。7月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799.17万元。7月、9月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59.591万元。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力度,紧急情况实行“先行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外来务工人员、户籍不在本地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由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目前实施临时救助2821人次,其中因疫救助171人次累计发放资金793.7万元。
三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商作用,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等具体措施。将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下放到全市66个镇(街道),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提高了社会救助时效。
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全市“三类对象”(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目前,我市“三类对象”3461人,已纳入城市低保4人,农村低保1528人,特困供养19人,临时救助63人,救助人数占“三类对象”人数47%。
五是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3个救助事项接入“鄂汇办”APP,困难群众实现申请社会救助“指尖办”,目前使用APP申请社会救助768人次,新纳入社会救助对象423人。积极争创“居住地审核确认低保”和“物质+服务”省级试点,助推我市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