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学校: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3]38号)、《荆门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荆门市教育局2014年教师培训工作方案》要求,为培养一支具有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教育能力的教师队伍,促进师生身心健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于7月中下旬开展初中学校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生命安全教育的培训对象为全市初中学校分管生命安全教育管理的中层干部(每校派1人)。
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对象为全市初中学校有心理教师上岗资格证或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每校派1人)。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生命安全教育
培训时间:7月19日下午报到,20日—22日培训;
报到地点:掇刀常发大酒店;
培训地点:荆门教育学院(虎牙关大道42号)。
2.心理健康教育
培训时间:7月28日报到,29日—31日培训;
报到地点:掇刀常发大酒店;
培训地点:荆门教育学院(虎牙关大道42号)。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一)培训形式:集中培训、讨论交流。
(二)培训内容:
1.生命安全教育
专题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讲座
专题二教工岗位安全责仼解读
专题三现场观摩
专题四大会交流
2.心理健康教育
专题一如何上好心理健康课
专题二听一堂心理教育示范课并评课
专题三现场观摩
专题四小组说课交流
专题五大会交流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工作。本次培训按照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审核的原则,确定参训人员名单。《荆门市2014年初中学校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人员报名表》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生命安全教育于7月13日前、心理健康教育于7月20日前)报荆门教育学院(联系人:张四平,联系电话13886909069,0724-8885264:邮箱:jmjyxy067@163.com )。
2.各县市区教育局指派一人带队,负责参训学员的管理。
3.参训学员要按时报到,自带生活用品。
4.有关费用。本次班主任培训免收食宿及培训费,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5.本次培训工作,由荆门市教育学院承担,负责整个培训的教学组织和学员管理。培训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荆门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