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是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1号)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14]23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荆财教函〔2014〕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分配、使用和管理。2014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我市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资金654万元,其中下达市直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资金295万元(中央资金246万元,省级资金49万元)。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4年免杂费资金共计492万元,市财政局已拨付义务教育春季免学杂费资金246万元(附件3),现公示2014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免学杂费资金246万元拨付情况(附件4)。
附件1: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附件2: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