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17]104号),2017年下达我市市直全年普通高中免学费9万元(其中:中央8万元,省级1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85万元(其中:中央163万元,省级22万元)。今年秋季,通过学生申请、学校调查核实上报,确定了市直高中358名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共需资金30.937万元;967名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265人享受每生每学期1500元资助、172人享受每生每学期1000元资助、530人享受每生每学期750元资助),共需资金96.7万元。
现将2017年秋季学期市直高中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荆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