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市教育局党委向市直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发出廉政提醒,倡导广大干部教师过一个愉快、和谐、廉洁的春节。
01 严禁用公款购买并发放年货节礼;
02 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03 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04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
05 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06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油私用和违规租车借车;
07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08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09 严禁组织或参加“带彩”娱乐、赌博;
10 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