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
教育教育要闻

我市启动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2023/07/20 4.0k 阅读 266 点赞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荆门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荆门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正式启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实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3〕5号)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荆门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指出,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主要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的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也可纳入认定范围。


认定条件包括“理论教学能力基本条件”和“实践教学能力基本条件”两个方面,其中“理论教学能力基本条件”强调要“取得中等职业学校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实践教学能力基本条件”强调要“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职务(职称),或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初审、组织认定、结果复查的程序实施,原则上在每年8月启动,9月底前完成。


对“双师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进行5年一周期的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双师型”教师课时费标准可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申报市级及以上教育人才称号,应具备“双师型”教师任职资格。


《荆门市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按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两种类型,依据不同条件分别设置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和高级“双师型”教师,并对申报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分别制定了具体条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教育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