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写的许多故事在《人民公安报·剑兰周刊》上刊发,那多是讲述别人的事。现在,我想写写自己的故事。
一天,轮到我值班。从白天到晚上,案件特多。到晚上11点,看这阵势,我打电话给老婆,告诉她不用等我回去了,先和孩子睡吧,估计得在办公室呆一宿。打完电话,我边写小故事边等着办案单位把案件报上来审批。直到凌晨1点,才算消停了。我的小故事才写到一半,在办公室又睡不着,咋办呢?想想还是回家继续我的创作吧。于是,我麻利收拾东西回家。
到家后,为了不吵醒老婆和女儿,我轻手轻脚地开了门,没开灯,径直到书房打开电脑开始写故事的下半部分。正写到酣畅淋漓之时,肚子一阵咕噜声,饿了。想起橱柜里还有几包饼干,赶紧去找。正翻找着,忽觉身后有什么东西正在逼近。我猛一转身,抬头一看,吓得差点没摔倒。借着书房台灯的光,只见老婆双手举着扫帚,正准备往下拍。“你干吗?谋害亲夫啊?”我喊道。老婆的扫帚停在了半空中。“讨厌,怎么是你啊!我一觉醒来,听见有响声,还以为进贼了呢!”老婆睡眼惺忪地继续嘟囔道:“回来灯也不开,也不说一声。”真是好险,幸亏我及时华丽转身,不然小时候曾跟岳父学过几招的老婆今晚可要拿我来开练了。
吃着饼干,我开始思考,如果老婆真把我当贼,与我过招,我这警校毕业的该使用擒拿还是格斗来对付她的陈家拳呢?不过,说实在的,我至今从未见老婆出过什么招。难道真是“无招胜有招”?!
关于我▲▲▲
“写龄”:1年。
今年最高兴的一件事:本人的第一篇稿件《有这样的一个行业》在《人民公安报》刊发,领导和同事们都很羡慕,也给了我很大鼓励和支持。
今年最遗憾的一件事:我以母亲的真实故事写成的散文《三十三年前那个怀抱婴儿的女人》未被采用,但之后通过自己的加倍努力,又连续刊出几篇作品。
一年来从事宣传写作的最大感受:通过写作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得到充分释放。
明年的期待:努力多出好作品,为公安文化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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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与我“过招”
2013/12/19 1.8k 阅读 47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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