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章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我支队拟对下列居留许可(签证)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荆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注销手续。
BAWOUNKEU GAETTAN BASTIEN ,男,1992 年 8月8 日出生,喀麦隆国籍,护照号码为O1731675,持有我支队签发的第0569256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6年1月31日。
现予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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