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京山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18/01/30 9.6k 阅读 281 点赞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由于受传统习俗的影响,京山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时有发生,每年城区春节期间就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多起火警事故,不仅严重损害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还造成了较大的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

为此,县委、县政府通过广泛征集民意,决定自2018年1月25日起,在京山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鞭区域为:东起东环路,西至凤凰路,北起长荆铁路(含京山殡仪馆和马刨泉公墓),南至南环线。禁鞭区内除京山殡仪馆和马刨泉公墓可使用电子礼炮外,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电子礼炮。

市民朋友们,县政府已下发了《关于在京山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凡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都将一律行政拘留。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身体伤害和危险源;有利于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有利于推动城市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自觉遵守禁鞭规定,积极参与到禁鞭工作中,及时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争做文明市民,共建美丽京山。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快乐平安!

京山县禁鞭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