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9时许,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辅警巡逻至枣石高速公路枣潜向194km处时,发现三名行人(一名老人,两名中年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在高速上行走?这是什么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民警立即停车并上前询问,据了解:老人姓张,今年77岁,是刘庙村人,因家庭琐事不开心导致误入高速公路,随行的两人是同村邻居,因看见张某翻过公路隔离带进入高速公路后,连忙上来阻止,因为老人年岁已高,交流不是很顺畅,且还带有负面情绪,所以只能跟随老人一起走。
随后民警用警车将三人送回刘庙村,并对老人家属予以严厉批评。

都说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赶快好好爱他们吧,趁时间还不算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