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
公安要闻公安要闻

客车司机超载,记12分罚500元

2021/05/25 7.5k 阅读 203 点赞

 近日,交警支队东宝大队民辅警在子陵镇子八线设卡纠违时,一辆从子陵中学方向开出的中型普通客车坐满了学生,涉嫌超员。

15

  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当场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后经仔细清点车内乘车人数,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28人,其中26人为学生,超载率达47%。

16

  民警当场要求驾驶员安排其他车辆对学生转运,并对驾驶员作出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各位家长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让孩子乘坐无证“黑校车”、超员车。

  拒绝超员车,从你我做起,让孩子们安全回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安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