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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包装赚钱,男子非法倾倒近百吨药品

2022/08/07 1.1w 阅读 486 点赞

5日上午,掇刀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掇刀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践基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庭审理一起私自倾倒过期药品污染环境案(如图)。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对被告人违法所得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悉,这是该院自去年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以来审理的首例涉环境保护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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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及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共计100人参加了旁听。

掇刀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负责人王凯瑞主审此案。庭审期间,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庄严肃穆、规范有序。

倾倒过期药品

被告人为许某,男,42岁,沙洋后港人,案发前工作于荆门高新区一药业公司,租住在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双泉村4组。

2021年6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获取双泉村有人在倾倒过期药品的线索后,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当场查获正在倾倒过期药品的许某,并从其租住处查获未处理的过期药品“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及“氯化钠注射液”、空包装箱、玻璃碴、瓶盖等物品。

市生态环境局查清案情后依法进行了处罚,因涉嫌犯罪,遂移交警方侦办。警方查明案情后,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8月5日,掇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一审此案。

严重污染环境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许某在未取得处置医药废物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在公司做机械维修工持有仓库钥匙的便利,私自将存放在仓库内的过期药品“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单瓶100毫升,100瓶装一箱)和“氯化钠注射液”(单瓶500毫升,20瓶装一箱)运输到自己租住的房屋,采取撬开药瓶包装盖,将瓶中药水倾倒在院内水泥地上,让药水进入雨水管网,排放到农田渠水沟,汇入附近一堰塘,后被堰主抽出流向下游一水库。

倾倒过期药水后,许某将盛装药水的空玻璃药瓶、药瓶封口包装盖、药瓶包装纸盒纸箱等物品分类卖到废品回收站,共计获利3万余元。

经核实,许某非法倾倒过期的“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共计64.4吨,非法倾倒“氯化钠注射液”共计30吨。经荆门市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防护技术中心认定,超过有效期的“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为危险废物。

公诉机关认为,许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危险废物3吨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构成污染环境罪

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许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等无异议,且签字具结。

许某供述,他私自排放过期的药品流到租住屋旁的堰塘后,被一老太太用于浇菜地,导致菜无法生长,以至于老太太将堰塘里的水抽走,流向下游。许某获取装药水的空瓶后,用破碎机破碎后以每吨200余元的价格卖到了一废品回收站,纸箱以每吨17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一再生资源公司,铝瓶盖以10元每公斤的价格卖给了城郊一废旧回收站,塑料材质的包装盒以2000元每吨的价格卖给了一名外地人。

法院认为,许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危险废物64.4吨,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许某自愿认罪,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许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对许某的违法所得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向旁听人员发放了宣传手册,结合庭审,面对面宣讲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的模式,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掇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军表示,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努力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上打造“掇刀样板”,为推进荆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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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