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名单,荆门市交通运输局蝉联“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由交通运输部授予,主要对在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对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贡献突出的集体进行表彰,每两年评选一次,同时对已获得该荣誉称号的集体进行复核。
此次,184个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和203个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经过复核确认,继续保留称号。荆门市交通运输局蝉联“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继续保留“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交通系统全行业、全地域推进“日行一善,载德前行”实践活动,将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推动交通事业发展结合起来,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和爱岗敬业等方面积极作为,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郭玉红 汪发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