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治理,推动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问题整改、全市冬季火灾暨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会战”等工作要求,1月13日—16日,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文旅、科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成立检查专班,对中心城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发现,在上一轮检查中指出的机构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安全通道堆放杂物、消防栓未配备水带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但最近又发现一些新的问题:部分机构党建入章程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建内容写入章程后未更新公示,未及时向审批部门备案;少数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源博跆拳道场所内吊顶隔板松动,龙门托管机构学生午休场所无消防疏散通道,索艺画室、静怡轩书法和锐思英语共用场地“人防、物防、技防”不到位等;少数机构信息公示不规范,如琪轩乒乓球培训机构未公示注明课时,索艺画室退费制度不合理等。
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消防安全及办学行为要达标
日前,市教育局联合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消防安全、办学行为规范等方面。
开展此次检查旨在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规范治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中小学生寒假校外培训安全。检查采取不定期巡查形式进行。被检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和暂未取得证照(含证照不全)但已纳入校外培训监管范围的培训机构等。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5类问题。
场所安全条件问题。违规设置在彩钢板等建筑内,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休息室、活动室、厨房等不同使用功能部位之间未使用不燃性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封闭金属栅栏时,未确保易于从内部打开;休息室、活动室及公共部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人员限定数额问题。培训机构在同一时间超过50名托管对象;如果设置在住宅建筑或村民自建房时,单户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托管对象不应超过10人;单户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时,托管对象不应超过20人;单户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托管对象不应超过30人。
安全主体责任问题。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不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等。
用火用电用气问题。机构在没有防护措施和无专人监管的情况下,随意使用明火、蚊香、煤炉;机构在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上未选用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的产品等。
消防宣传教育问题。机构未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工作人员岗前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不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未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遇到紧急情况,工作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合理处置应对。
在办学行为规范方面,我市严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问题、办学资质问题、收费不规范问题、违规营销广告问题、材料和从业人员问题。
我市严查无证无照开展学科类培训;现有证照齐全学科类机构假期组织培训;已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继续运营;已转型学科类机构继续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托管等各类机构“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我市严查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核准书开展培训;超出核准范围开展其他培训项目;不符合“一点一审”要求,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我市严查培训内容和材料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问题;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开展培训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