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2023年,市财政局探索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增效、服务增质、运行增速、融资增力”的“四增”行动,夯实了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在2023年度湖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荆门市政府采购工作荣获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为着眼点,在系统整合国家、省级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支持力度再加码、主动服务再加劲、集中宣传再加力、工作效率再加速”的原则,探索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增效、服务增质、运行增速、融资增力”的“四增”行动,夯实了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
政府采购政策持续“增效”。对小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上述金额的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省定额度提高1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比省定额度提高5%;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至20%扣除优惠,比财政部确定的比例提高4%至10%;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4%至6%扣除优惠,比财政部确定的比例提高2%至3%。鼓励采购人按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比例提前支付合同款项,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政府采购服务持续“增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推行采购文件声明承诺制,能网上核实的一律不要求现场提供,减少如财务状况、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由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行质疑和投诉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质疑和投诉、无需打印成套纸质佐证材料,且对供应商的质疑,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比法定7个工作日减少2个工作日,对供应商的投诉,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比法定的30个工作日减少10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运行持续“增速”。搭建三大交易平台,实现“集中+分散”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完善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周期的标准化流程和规范化文本格式,实现了“一站通办、一网通办”。持续提高政府采购履约支付效率,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依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比法定30个工作日减少10个工作日。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公开合同信息,同步推送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对货物类采购项目,收到货物1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对服务和工程类采购项目,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相较于省定7天履约验收、25天付款的时限要求,大大缩短了履约支付时间。
政府合同融资持续“增力”。持续拓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渠道,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财政、人行、金融、经信四方定期沟通,打通部门职能制约壁垒,让企业跑腿变为部门协调;打通“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平台节点,建立常态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合同备案、企业征信等信息推送机制;积极探索“一网通办、一天通办”融资模式,出台将省级财政2023年新发放线上“政采贷”额度2‰的奖励标准提高至3‰等措施,全力推进“政采贷”线上融资,全力推进“利率降低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融资。2023年,全市累计完成“政采贷”业务202笔,共计发放贷款7.28亿元,同比增长264.43%;其中线上融资5.19亿元,同比增长815.16%,满足了136家企业的融资需求。(陈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