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组,对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燃气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督查市场监管部门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是否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工作方案;是否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查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记录及工作台账,隐患是否整改;查看关于燃气安全领域的投诉举报及处置资料,是否依法处置等。重点督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取得许可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是否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按规定持有相应证件;是否按规定开展气瓶安全评估工作;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从事充装;是否存在对未经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超出设计使用年限、非法改装、翻新、报废、来历不明气瓶进行充装和对未在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进行充装等现象等。对燃气器具经营单位,重点督查燃气灶具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经营的燃气器具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制度;生产销售单位是否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应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等。
截至目前,检查组共检查燃气充装单位、燃气器具经营单位32家,现场督促整改问题8处,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交办问题线索4条。
(刘伟峙 张蒙洁 田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