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规范集体协商内容,提升集体合同文本质量,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我市“1+3”集体合同参考文本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执行集体协商要约、召开集体协商会议、起草集体合同草案、职代会审议通过、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等主要法定程序。
二、用人单位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合同核心内容作为主要条款。
三、用人单位应坚持集体合同 1一3 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年一签的原则,切实推动集体合同规范签订、规范运行。
四、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