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民营企业:
为充分激发和释放我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号)要求,拟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申报评审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12个月以上、正常经营纳税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工作、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费、现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初定中级职称人员)。
(二)不得申报评审的情形
1.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包括按政策规定延迟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
3.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4.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1.工程系列各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湖北省相应评审条件执行。具体可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查询(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sbpstj/)。
2.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在民营企业工作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也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水平能力测试。参加评审人员须参加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工程系列专业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申报的专业必须与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及实际工作岗位一致。
(二)转评和破格。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转评。不具备规定的学历,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转评、破格的申报人员应在网上申报前10个工作日按程序逐级到市职改办审批。
(三)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四)时间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经逐级审核,报市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点击申报专区“职称申报”栏进行申报。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选择选择“荆门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入,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然后推送至单位审核。每个申报项目均应上传佐证附件材料,一个佐证附件材料制成一个PDF上传,对论文佐证附件材料需提供检索页、封面、扉页、目录、正文页,还需在附件中上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推送信息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单位审核公示。用人单位通过单位用户入口(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等进行审核推荐。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无违法失德情况,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材料推送至所在地人社(职改)部门。
(三)人社(职改)部门复审。各地人社(职改)部门逐一审核本地申报人员网上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网上申报材料,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退回至个人进行修改后再行申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符合要求的网上申报人员材料,应及时推送至市职改办。
(四)报送纸质材料。经市职改办网上审核通过后,个人参照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2)整理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或更改的不予受理。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证书、证件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地人社(职改)部门对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盖章,将本地材料统一造册后集中报送;市直无主管部门的民营企业由单位造册后集中报送至市职改办。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申报时间从6月9日8:30至6月 30日18:00止;审核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7月1日至7月11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0号荆门市人社局九楼908室,联系电话:0724—2333198。
各地各单位应按照审核受理材料时间安排表(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纸质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材料的人员后期将不能补报。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存底,评审结束后无论是否通过,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职称150元/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诚信申报。申报人员应始终将诚信放在首位,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各县(市、区)职改办和评委会办公室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三)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各环节工作流程,加强评审全过程监管,对重点环节实施重点防控,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2025年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docx
荆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